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5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365平台官方版下载“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弘扬“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思想政治工作传统,充分发挥学生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龙江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现开展2025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365平台官方版下载“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校本部2025届全日制本硕博全体毕业生,威海校区、深圳校区学籍在本部的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
校优秀毕业生:一校三区全体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至2026年3月1日前)。
备注: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在校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二、评选名额
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本科生12人,研究生10人;
校优秀毕业生:本科27人,硕士17人,博士5人。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排名前30%(博士除外),能够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校优秀毕业生学习成绩排名前30%(博士除外),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即不符合评选条件中第7条要求)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参军入伍、就业去向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6),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总比例不能超过学院可推荐总人数15%,需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书面签字推荐,并提交翔实的证明材料。
3.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地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6.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投身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我省县级以下乡镇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有积极合理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大学生”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8.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学院由学院领导为组长,负责学生工作和教学的分管领导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7人。在学院评审小组的参与和指导下,组织联评答辩,评审小组必须对本单位的评选工作负责,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的综合考量。
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向学生明确公布评选标准、评选方式、公示时间及公示方式,确保全体毕业生知悉。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送有关材料至学生工作部。评分标准参考《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分标准》(附件5)进行赋分。
评选程序为学院评选及公示、学校审核确认公示、省教育厅评审确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和学校印发表彰决定及荣誉证书。
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做好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的收取、审查和备案工作,学院评选细则需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五、工作安排
日期 | 内容 |
4月2日-4月5日 | 学院发布通知,各毕业年级组织申报 |
4月5日-4月7日 | 资格审查,学院联评,结果在hitee.hit.edu.cn公示 |
4月8日-4月14日 | 学院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并报送相关材料 |
4月15日-4月21日 | 学校评审公示 |
电子版:发送至各毕业年级辅导员邮箱:
本科生:田老师tjmhit@163.com
硕士生:宋老师songhongyu@hit.edu.cn
博士生:段老师hitee2020@163.com
邮件名称为:2025年优秀毕业生评选-本科/硕士/博士-姓名。
邮件其中包含:
(1)附件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姓名
(2)附件2:365平台官方版下载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候选人名单-姓名
(3)一张个人生活照(命名为:个人照片-姓名)
(4)800字个人事迹材料(word形式,命名为:个人事迹材料-姓名,包含个人基本信息以及简要事迹等,用于学院宣传典型事迹)
(5)佐证材料pdf(命名为:佐证材料-姓名,包含成绩单、德育奖励以及科研成果等,整理成一个PDF,不超过10M)
(6)申报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要提交附件3和附件4,命名分别为:附件3: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表彰确认表-姓名、附件4: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姓名
以第三人称填写“主要事迹”部分内容,校优秀毕业生控制在一页内,省优秀毕业生内容控制在两页内。
(7)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即不符合评选条件中第7条要求)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参军入伍、就业去向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6),需额外提交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情况说明(格式参考附件7),并附上满足标准的关键佐证材料,扫描后提交PDF(命名为:附件7: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情况说明-姓名,不超过5M)。
(8)博士需要额外提交毕业时间证明(附件8),导师签字扫描后提交PDF(命名为:附件8:博士毕业时间证明-姓名,不超过2M)。
申报和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4月5日15:00。
联评答辩预计在4月7日开展,参与评选的同学请提前准备3分钟PPT,内容围绕《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分标准》(附件5)展开,现场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降序排序确定获奖名单。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1.学院于4月3日17:00前将学院黑龙江省和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盖章扫描电子版报送学工部。
2.学院面向所有2025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发布评选通知,确保所有毕业生知悉,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选工作。
3.学院评审委员会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及学院公章不可用其他个人名章或单位公章代替。
4.学院严格按照评选通知,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评选工作。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法按期正常毕业的学生,将延期发放证书。
5.获奖学生在公示后,需通过学工系统(http://xg.hit.edu.cn)填写《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相关要求以辅导员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宏宇
联系电话:0451-86413608
工作邮箱:songhongyu@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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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初审:宋宏宇
复审:冉立泽
终审:聂秋月